有中學同學正在當差,對於so-called 「搞事」的示威者恨之入骨,但在七一前夕仍然支持友人出席七一遊行,因為他反對不合理、不符程序公義的「遞補機制」。當然,日間的遊行和平得很,21萬8千人遊行,至少21萬人和平散去,這一向只會在香港才會發生。君不見希臘反對政府收緊公共開支的示威演變成暴力衝突?
入夜後,人民力量近千人在灣仔至中環間遊蕩,社民連又在政府總部附近打游擊,最終演變成進駐干諾道中及中銀對開馬路的場面,這肯定是警界從業員共同憤恨的。一則阻住人收工 (雖則警員該是輪班制) ,二則令元朗甚或守水塘的阿Sir Madam都要南下中環重鎮,三則示威人士有心有力,要與之鬥智鬥力,傷神又費力。
問題是,示威者都是人,由日到夜走呀走,都會疲倦都會出汗都會臭。在大遊行完結後留守中環政府總部,或是在灣仔修頓游走,好難純粹貪得意貪好玩或者時間太多揮霍一下。何況「玩野」過後,既可能被噴胡椒噴霧,又可能被押解上警方車輛繼而被落案控告非法集會甚或危害公共秩序,一不小心留了案底就無謂。
如果你相信這一個夜,這一班平時大白天言行舉止與大家無大差異的人,都擁有跟大家一樣的理性與智慧 (我倒以為警方統計人員數學有問題,到底是怎樣數得出高峰時只得54,000人?) ,那麼是否應該嘗試理解一下他們示威、衝鋒背後的理由?
七一日間我們走上街頭,因為政府施治拙劣而且不符合程序公義,而我們相信立法會尊貴的議員會因為遊行人數多寡而決定投票意向。七一晚間示威者衝出馬路、留守政府總部、嘗試由灣仔走到政府山,一一都是公民抗命--以不犯法 (或者你告佢唔入) 的方法,表達對政府的訴求,包括不切實際 (浪漫得很) 的要求特首與示威者對話等。
你可以說,方法多得很,毋須事必擾亂交通或公共秩序。坐在中環的主要道路上,影響了的士司機的生計,都是副作用。有的士司機甚至叫示威者入機場訓街,皆大歡喜。但行為要達致目的 (即滿足上述訴求),總該用些有impact 、有影響的方法。現在示威者訓街、坐馬路,頂多像地鐵那樣「唔好意思,阻止你返屋企/收工」,連主辦單位都叫示威者小心別傷及警員免招「襲警」的罪名,你仲想點?
香港的遊行示威之和平可謂世界之最。在維園被太陽乾煎、遲遲未能走上街遊行、谷了一個幾小時的怨氣,頂多只是怒吼「開路」、「城管收皮」、「香港公安返大陸」、「警犬」 (ok 我覺得這個有點侮辱性) ,完全無人強行殺出一條血路。民陣播歌也沒有《我是憤怒》或者《畀面派對》,頂多只是《海闊天空》和《抗戰二十年》 (播情歌feel的《好在還有你》簡直不知所謂) 。仲想點?
羅安尼反而想問,為甚麼警方封路的安排完全不夠水準,電車服務維持正常意味著天樂里、波斯富街、莊士敦道等處皆須間歇性截龍;最初只開放一條行車線更是自製樽頸位,助長怨氣在遊行人士體內滋長。昔日殖民地政府精於掌握民情,發現民憤後採取適當措施疏導,而非讓之任意積壓、增長。誰管治欠缺智慧、誰處理遊行秩序欠缺智慧 (或自以為是想玩殘你班蟻民但適得其反) ,就是誰迫使「激進」示威者午夜懷著怒火走上中環街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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